咨询热线
来源:池州臣信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20/9/17 15:14:05
答:1.《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规定: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公告解读:《保险法》也规定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责任保险.
3.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规定抵扣
购买"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不属于集体福利.
如不属于企业不能抵扣的情形,一般纳税人购买"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按规定抵扣.
4.员工取得保险赔偿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取得保险赔款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相关知识:
税法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企业依照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税法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税法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税法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企业依照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可以扣除.
税法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决定企业为其投资者或者职工投保商业保险而发生的哪些商业保险费,可以税前扣除.
没有想要的答案?马上提问